阳光价费公示牌
发布时间: 2020-05-25 17:08:09
收费单位:福建省福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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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计量单位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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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代办费 |
300 |
元/每学期 |
闽价费【2005】4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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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住宿费 |
350 |
元/每学期 |
宁价费【2005】247号 |
(不含使用空调的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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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能鉴定费 |
140、160、180 |
元/次 |
闽价费【2009】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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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注:根据宁德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宁价费【2012】178号:安装空调的学生宿舍可以在原定宿舍住宿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住宿费,加收的标准如下:2人间宿舍每学年200元/生,4人间宿舍每学年100元/生,6人间宿舍每学年70元/生,8人及8人以上的宿舍均按每学年50元/生,(我校不加收学生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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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代办费标准必须遵循“按时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取;
2、以上标准为最高标准。
请在校内外公示 投诉电话:12358 6381531 6382661
福安市物价局 福安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